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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 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发生,根据院行【2015】338号文件精神,近日商丘工学院实验室与设备处特与各科室及实验中心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主要责任目标如下:
1、 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新建实验室或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保卫处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上实验课期间不使用明火。
5、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6、 实验课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 加强用电、用油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8、 实验楼内不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9、 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师生疏散逃生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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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实验标兵